为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,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营造安全、和谐、文明的校园环境,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10月23至24日,西峰区人民检察院“芬芳未检”工作室干警先后走进庆阳第四中学、北辰职校,开展“以法之名,保护少年的你”法治宣讲专题讲座。
检察官向同学们清晰的揭开了刑事责任年龄的面纱,告诉大家年满十六周岁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的“硬规定”,而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,十二周岁到十四周岁之间,若是触碰特定的犯罪,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还详细介绍了犯罪的概念,从未成年人犯罪现状,如何应对校园欺凌、面对聚众斗殴、安全上网等多个角度为在场的师生讲解法律知识。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以案释法,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向同学们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,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方法等,引导未成年人提升自身法治意识,自觉抵制不良行为,谨慎交友,及时报告和揭露身边发生的暴力事件,远离违法犯罪活动。
育人以法,润物无声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新途径,做好辖区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撑起强有力青春保护伞,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孩子心中生根发芽,助力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