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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阳中院出台《律师调查令工作指引》 确保准确查明案件事实 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

时间:  2024-09-04  

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积极作用,帮助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及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,提升案件审理质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全市法院实际,在广泛研讨和反复研究后,近日,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《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工作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引》)。

《工作指引》共16条,第一条关于律师调查令、客观原因、协助调查人的概念阐述,第二条关于申请律师调查令的程序和时限,第三条关于适用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类型,第四条关于不适用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,第五条关于申请律师调查令提交的材料,第六条关于律师调查令申请书须载明的内容,第七条关于律师调查令的签发,第八条关于律师调查令应当载明的内容,第九条关于律师调查令的有效期限和申请次数,第十条关于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的证据效力,第十一条关于持令律师的义务,第十二条关于协助调查人的义务,第十三条关于律师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,第十四条关于协助调查人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,第十五条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参照适用,第十六条关于《工作指引》的实施时间。

全市法院将坚持讲政治顾大局、促公正提效率、重自律强队伍,做实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,切实抓好《工作指引》贯彻落实,确保落地见效,以“稳步协调走在全省、全国前列”为目标,以一流队伍、一流业绩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重点突破、全面提升、跨越发展,持续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庆阳实践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。

来源: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高睿蔓